环保部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 实行分类管理
原文发布时间: 2017-12-05 09:59   
来源: 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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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财经讯,环保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提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受污染的环境要素,分为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声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及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五类,,同一家企业事业单位因排污种类不同可以同时属于不同类别重点排污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明确所属类别和主要污染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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