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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终止配股 环保问题导致三年内再融资无门

原文发布时间: 2018-05-22 09:14    来源: 互联网    影响力评估指数:24.5   消息收藏夹   收藏 已收藏

环保问题而吞苦果的上市公司镜鉴案例又来了。

近日,上峰水泥(000672)突然公告称终止配股预案。这应该与公司因环保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颇有关系。但上峰水泥(000672)公告披露的终止原因却不触及这个敏感因素。根据公司口径,终止配股方案系某些客观因素,从而使得配股募投项目必要性不在。

终止理由流于表面

上峰水泥(000672)近日公告称,公司将终止配股方案并撤回配股申请文件。查阅公司的公告列表,自最早于2017年4月透露配股计划以来,除了中间阶段的例行披露之外,并无相关公告透露出该配股方案潜在的终止可能。

细化来看,此次终止配股公告的前一则有关配股的公告,发布于2017年12月。也就是说,5个多月的空白期后,公司决定终止,而这恰好又与公司因关注度极高的环境信披问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撞期”。

公司公告披露的第一个理由是“截至2018年5月18日,公司配股决议有效期已满”。但有市场人士表示:“表述没有事实性问题,但以有效期满作为理由似乎不具备说服力,公司大可以延长这个有效期。”的确,记者查阅相关延长配股决议有效期的公告,并不在少数。

再看第二个理由,公司的说法是,拟配股募投的部分项目(博乐中博粉磨生产线项目)已实施完毕。言外之意就是,该募投项目已完成,不需要额外资金支持。

但是,记者查阅配股方案发现,3个配股募投项目(除去4亿元还贷)中,公司所单列出来的这一项目,资金需求量最低,仅为6000万元,剩余2个项目合计所需资金达8亿元。

公司最后表示,2017年初以来,公司现金流及资产负债结构有较大改善和变化,当前现金流状况基本可以满足相关募投项目的阶段性资金需求,即“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意义已不充分。”

然而,就在第二次反馈意见回复中(2017年12月16日披露),公司在解释为何要募资还债时还称,最近一年及一期(2017年三季度末),公司有息负债(剔除上峰房产影响)余额及占总负债的比例均有所上升,且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剔除上峰房产影响)远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财务风险及财务成本较高。

环保问题导致再融资短期无门

真正导致上峰水泥(000672)终止配股的原因,应是此前公司因环保信披问题遭立案调查。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进行配股,应在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包括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

但在此次终止公告中,公司的解释并没有涉及这一方面,避重就轻意味较为明显。

此外,记者发现,在一次反馈意见回复中,公司称,资金需求最大的募投项目(5.2亿元)的实施主体为上峰友谊之桥。据披露,上峰友谊之桥为公司与浙江同力、乔伊丹姆(乌方出资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承载主体即下属的上峰建材,出资额1060万美元,占比53%。

而监管层当时就问及上峰水泥(000672)相关子公司在环保资质上是否存在瑕疵。反馈意见显示,公司及其子公司部分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过期未及时续期。以排污许可证为例,公司称,上峰建材所持相关证件已于2017年5月3日到期,续期后的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但国家规定,所有水泥企业需于2017年12月31日前换发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公司也表示,上峰建材等子公司需重新申领。不过,对于这一重要事项的进展,上峰水泥(000672)在年报中的表述显得较为笼统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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