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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红周刊] 证监会拟对慧球科技信披违法等8宗案件作出

原文发布时间: 2017-02-24 18:05    来源: 媒体头条    影响力评估指数:431.63   消息收藏夹   收藏 已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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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2月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拟对慧球科技信披违法等8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并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慧球科技“1001项议案”事件引发市场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后,证监会党委高度重视,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相关主体依法立案稽查,全面拓展调查广度深度、全面查清涉案违法人员、全面深挖涉案违法行为,迅速查办了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1项议案”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同时,深挖查清了鲜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操纵证券市场、岩石股份(600696)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8宗系列案件,并对相关案件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不仅如此,还查明“1001项议案”的始作俑者鲜言等及相关上市公司还存在如下违法事实:一是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鲜言持有的“多伦股份”比例变动两次超过5%,鲜言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并予披露。此外,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鲜言利用信息优势、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等手段,操纵“多伦股份”(“岩石股份(600696)”)价格。

二是2014年12月,因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失效使岩石股份(600696)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出现较大变化,岩石股份(600696)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三是2015年4月,岩石股份(600696)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鲜言在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讨论决策的情况下启动上市公司名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程序,后上市公司未立即召开董事会进行讨论、决策,也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四是2015年5月,岩石股份(600696)发布的更名公告、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等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

五是顾国平不晚于2014年12月29日成为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但慧球科技2014年年报、2015年半年报以及2014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间的22份临时公告均披露慧球科技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慧球科技的上述披露与事实不符,为虚假记载。

六是2016年4月26日至27日,鲜言安排其实际控制的上海躬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顾国平签订《经营权和股份转让协议书》等系列协议,慧球科技未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七是鲜言在2016年7月18日至2017年1月10日为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但2016年7月21日至8月30日期间慧球科技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顾国平。慧球科技的上述披露与事实不符,为虚假记载。

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依据《证券法》第193条第1、3款、第203条、第233条以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有关处罚幅度、禁入期限的上限条款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岩石股份(600696)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系列案件处以570万元罚没款;对鲜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操纵股价案处以约347,058万元罚没款;对慧球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系列案件处以943万元罚没款。拟罚没金额总计近34.8亿元。同时拟对鲜言等11名当事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在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还提到,去年底,有行政许可申请人反映,其并未涉嫌违法违规,但因其聘请的证券中介机构涉案而导致其行政许可申请项目受到限制,影响了项目的进度。对此,我会深入开展研究评估,并于去年12月9日修订了两件发行监管问答。这次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是上述工作的延续。欢迎社会各界对《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我会将根据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后尽快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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