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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贝因美拖累 嘉必优IPO持续“承压”

2017-06-19 01:25:4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连续两年补偿款占当期净利润56%和46%,应收账款占营收普遍超三成

□本报记者 黄聪

号称中国高端奶粉配料领跑者,嘉必优IPO背靠贝因美等大型乳企。不过,作为依附型企业,嘉必优尚不能“自己说了算”。

日前,嘉必优公开披露招股说明书,拟在创业板上市。然而,随着第一大客户贝因美业绩下滑,嘉必优2014年至2016年向贝因美及所属企业的销售收入和营收占比在逐年下滑,业绩受到巨大考验。与此相对应的是,嘉必优国外销售金额逐年上升,去年甚至占主营业务收入29.88%。

就上述问题,长江商报记者向嘉必优发去了采访函,对方回复称,公司处在静默期,不方便接受采访。

6月17日,资产管理分析师刘广文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嘉必优开拓海外市场不管是“有意为之”,还是“不得不为”,都需要扎实走出去,才能保持业绩的稳定性。

然而,当前嘉必优最需要解决的是,如何尽快减少净利润对补偿款的高度依赖,特别是应收账款的占比减少。

依赖巨额补偿款“扮靓”净利润

从事实上看,嘉必优当前靓丽的业绩真正依赖的不是先进技术优势,而是巨额且占比过半的补偿款。

“拥有20多年婴童食品专业研发经验的贝因美,这次在可睿心产品上主要采用了‘DHA+ARA+胆碱’的睿智力配方,产品中的蛋白质、ARA以及肌醇含量均高于爱尔兰当地销售产品。”对贝因美婴儿奶粉广告词,妈妈们一定不陌生,而这其中DHA+ARA配方则来自嘉必优。

资料显示,嘉必优目前主要从事花生四烯酸(ARA)和二十二碳六烯酸(DHA)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并研发和生产β-胡萝卜素(BC)。

不仅如此,嘉必优还是国内ARA产业的早期培育者和领军企业,推动了ARA产品在国内的产业化和市场化。同时,该公司ARA产品通过了欧盟NOVEL FOOD和美国 FDA GRAS 认证,并通过了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

而且,去年嘉必优 “油料功能脂质高效制备关键技术与产品创新”项目,获得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2014年至2016年,嘉必优实现营业收入1.87亿元、1.81亿元和1.89亿元,同期净利润3765.98万元、1954.53万元和5071.48万元。

显然,嘉必优在营收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净利润却在坐“过山车”。

嘉必优解释称,2015年净利润下降是因当期员工持股平台入股,从而导致股份支付费用增加了1928.59万元。而2016年迅速上升则是因公司客户DSM Nutritional Products,LLC(帝斯曼)支付了采购协议违约补偿款。

招股说明书显示,嘉必优2015年、2016年的补偿款分别为1095.8万元、2341.24万元,分别占当期净利润的56.06%、46.16%。

ARA技术13年未获省级高新技术认证

嘉必优前身为嘉吉烯王。

2004年8月26日,嘉吉投资、嘉吉亚太和武汉烯王签订“嘉吉烯王生物工程(武汉)有限公司合营合同”,三方共同约定成立嘉吉烯王,其中武汉烯王以价值1234.35万元的设施和价值1648万元的“利用发酵法生产多不饱和脂肪酸(花生四烯酸)”非专利技术进行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9%。

依靠ARA非专利技术,2005年至2009年,嘉吉烯王全部收入来源于该技术及其衍生技术产品。

然而,招股书显示,武汉烯王以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为嘉吉烯王注册资本的28%,但并未取得省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审查认定文件,仅取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批复,与嘉吉烯王设立时有效的《公司法》(2004年修正)和《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不符。

直到2016年5月17日,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出具证明,认定“2003年7月,原武汉烯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新的合资公司,满足当时申请相关条件”。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还于今年3月28日进一步出具《证明》,认定“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 9月设立,其股东武汉烯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专有技术作价出资。2016年5月,经湖北省科学技术厅证明,确认‘花生四烯酸’属高新技术,满足当时申请相关条件。”

由此看来,从2004年到2016年,嘉必优赖以生存的ARA技术,一直没有获得省级高新技术认证。

应收账款占营收超三成

由于嘉必优所处行业的发展现状、竞争格局及下游应用领域的特点,决定了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

招股书显示,2014年到2016年,嘉必优前十名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92.26%、89.31%和85.57%。

嘉必优表示,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采购订单规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公司的主要客户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大幅减少对公司的产品采购,可能导致公司业绩下降。

这一担忧正在印证。

报告期内,嘉必优第一大客户为贝因美及所属企业,2014年至2016年公司向贝因美及所属企业的销售收入分别为8394.53 万元、6467.56万元、5328.29 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5.00%、35.70%和28.12%。

根据贝因美公司公告的2016年年度报告,营业收入下滑39.02%,净利润为﹣77197.68 万元,同比下滑962.8%。公司存在因个别客户经营情况影响而导致销售收入减少风险。

不仅如此,由于客户群相对集中,嘉必优2014—2016年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分别为6778.92万元、6237万元和6751.7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6.34%、34.43%和35.63%。

嘉必优称,未来如果客户经营恶化或市场异常波动导致应收账款回款发生重大困难,公司仍然面临一定的坏账损失风险。

海外市场拓展受制于专利许可协议

实际上,贝因美未涉及“三聚氰胺事件”带来的品牌正面影响已退去,电商渠道短期内难以改变增长颓势,导致2016年巨亏。

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贝因美管理层为公司未来寻求多元化道路,但短期内也难以对扭转业绩带来实际贡献。

东方不亮西方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嘉必优国外销售金额分别为2401.96 万元、4400.63万元和5661.5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88%、24.30%和 29.88%。

同时,嘉必优ARA产品完成了在欧盟、美国的市场准入备案,已出口近20个国家和地区,并通过与帝斯曼、嘉吉合作,提升了国际化程度。不仅如此,嘉必优战略客户如贝因美、伊利、雅士利、合生元等逐渐到海外建立生产基地,公司积极参与其中,未来有望获得新增市场机会。

然而,由于嘉必优与帝斯曼签署了《专利许可协议》,短期内,相关协议的条款限制了公司向境外帝斯曼专利区开拓增量客户,同时对于公司向处于帝斯曼专利区的存量客户的销售数量设定了上限,导致公司在境外专利区开拓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销售受限风险。

此外,嘉必优与嘉吉投资签订的《主经销协议》虽然有利于公司海外客户的开拓,但是未来若嘉吉的销售网络出现重大的不利变化,而公司不能及时调整境外销售策略,将导致公司有境外销售收入大幅下滑的风险。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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