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A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非正常死亡不完全报告

  作者:谷枫 ,杨坪

  3月13日开盘,鞍重股份(002667.SZ)毫无悬念地砸在了跌停板上,直到收盘,一直处于一字跌停状态,期间没有出现丝毫反弹。

  作为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剧透的“忽悠式重组”第一案,九好集团、鞍钢股份及相关负责人将面临证监会“顶格处罚”。曾经风光无限的九好集团在证监会的严查深究下原形毕露,鞍重股份历时两年的重组无奈落寞收场。

  近年来,资本市场监管趋严已经成为常态,随着监管层审查力度的不断加大,并购重组、再融资、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是证监会严整肃清的重点领域。

  根据同花顺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已有41家上市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除了刚刚收到严惩,重组无望的鞍重股份外,因立案调查被拍死在沙滩上的重组案例俯拾皆是。

  大智慧:董监高涉嫌严重违法违规

  在九好集团之前,还有一位被顶格处罚的“前辈”——大智慧(601519.SH),其在2015年11月5日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公告显示,大智慧在2013年存在多起涉嫌财务造假行为:提前确认有承诺政策的收入8744.69万元,以“打新”等为名营销虚增销售收入287.25万元,延后确认2013年年终奖减少应计成本费用2495.43万元;利用与广告公司的框架协议以及业务合同分别虚增收入93.34万元以及1567.74万元等。

  据此,证监会对大智慧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时任高管给予警告并处相应罚款及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而在当时,大智慧正在筹划以总计85亿元的价格收购湘财证券。这项处罚,直接导致了大智慧与湘财证券的联姻失败。2016年3月8日大智慧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决定向证监会申请撤回对收购湘财证券的重组申请文件,并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当年3月8日至3月10日,大智慧连续三天下挫,跌破9元,累计跌幅约10%

  万家文化:杠杆率过高卖壳流产

  2016年12月27日,万家文化(600576.SH)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万家文化第一大股东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万家集团将其持有的1.85亿股公司流通股股份转让给龙薇传媒,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14%。

  如果转让成功,龙薇传媒将作为成为万家文化控股股东,而龙薇传媒背后最大的股东是赵薇,持股95%。

  不过随后,因万家文化公告中的许多关键信息不详遭到交易所问询,其中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过多的收购资金来源不明。在上交所的压力下,赵薇不得不放弃控股计划改为持股5%。万家文化卖壳一事再一次以失败告终。

  值得注意的是,2月28日,万家文化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尽管对于立案调查原因尚未揭晓,但万家集团多次通过重组造势,高位减持已经引起了投资者的注意。而当天,万家文化股票也直线跌停。

  3月10日,上证所再次向万家文化发出问询函,就万家文化旗下P2P网贷平台黄河金融相关问题,如涉嫌变相提供增信服务、平台上的很多产品都不可能达成履约险、涉嫌代偿或者风险准备金垫付等,向上市公司提出问询,为这家本就风雨飘摇的壳公司再添阴霾。

  太化股份:虚增收入受立案调查

  2016年9月10日,太化股份(600281.SH)发布公告称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此后,9月28日,公司又披露了重组框架,初步确定主要交易对方为独立第三方。交易方式上,公司原计划可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标的公司股权,而交易标的资产行业类型是文化旅游行业。

  结果重组事项的推进刚刚“满月”,重组还仅处于初步计划阶段,太化股份却在10月11日收到证监会关于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的立案调查通知书。

  2016年10月12日,太化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关于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的立案调查通知书,最终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证监会编号为晋证调查字2016038号的调查通知书,针对太化股份的调查内容为 “2014年贸易收入疑虚增事项”,具体调查进展还尚未揭晓。

  澄星股份:等了好久居然等到过期

  和太化股份类似,澄星股份(600078.SH)也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而终止重组。

  2015年12月7日,澄星股份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草案》,拟通过现金收购控股股东澄星集团持有的雷打滩水电55%股权,收购资金来源为澄星股份的自有资金。

  澄星股份认为,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磷化工行业发展趋势,拟收购的标的资产属于公司矿、电、磷一体化产业链的重要环节,具有良好的协同效应,有利于推动公司实现链式发展。

  不过就在草案发布不久,2015年12月22日澄星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被立案调查。同日,控股股东澄星集团也因同样的原因被立案调查。

  这次立案调查历经一年都没有结果,而澄星股份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有效期却于2016年12月22日届满。无奈之下,澄星股份于2016年12月29日发布公告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宏达新材:迟来的免死金牌

  同样因证监会立案调查而终止重组的宏达新材相比上述的案例就有一点憋屈了。

  2016年4月7日,宏达新材(002211.SZ)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对公司予以立案调查。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结案通知书》,经审理,宏达新材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证监会决定本案结案。

  尽管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这场“结案”意味着企业获得了一份免死金牌,但宏达新材却因为这次立案调查失去了“蜕变”的机会。

  2015年6月3日,宏达新材董事会刚审议通过了与分众传媒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半个月后宏达新材和朱德洪就被立案调查了。而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上市公司想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就必须符合“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规定。

  2015年8月31日晚间,宏达新材宣布终止重组,承诺3个月内不筹划重组并复牌,复牌后连续两个一字跌停。分众传媒也另觅新欢,借壳七喜控股。

  不过,结案通知书的下达并没有让宏达新材松一口气,牵手永乐影视又遇“史上最严的借壳新规”出台。

  去年5月17日,宏达新材发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拟以32.6亿元收购永乐影视。但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恰好赶上“最严借壳新规”,深交所多次就与“重组征求意见稿部分规定不符”等事项进行问询。

  2016年12月19日,宏达新材终止了与永乐影视的重大资产重组。而对于重组失败的原因之一,便是“由于国内证券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

责任编辑:高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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