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药品带量采购配套细节,确保采购量和支付款
原文发布时间: 2019-02-19 23:17   
来源: 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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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财经讯,2月19日,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本市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价格高于中标价格的未中选药品,患者自负比例提高10%或20%,这意味着药品降价才能获得更大的市场。(中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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