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第五步

天府银行自贡违法遭罚个人人民币结算账户未备案

原文发布时间: 2019-05-20 17:34    来源: 东财    影响力评估指数:60   消息收藏夹   收藏 已收藏

......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今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自贡中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自银罚字〔2019〕1号)显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存在个人人民币结算账户未按规定备案的违法行为。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银行自贡中支对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39批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向中国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备案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每批次分别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合计罚款人民币19.5万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六十七条规定: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提供虚假开户...

......

点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