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第五步

美晨生态: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以下事件时,应当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

原文发布时间: 2019-06-18 16:45    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    影响力评估指数:20   消息收藏夹   收藏 已收藏
相关股票:

投资者问:尊敬的董秘你好,石磊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按转让股份合同约定收到的分批转让款为什么没有公告披露,我们小持股人是否有权知情。

美晨生态(300237):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以下事件时,应当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2、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3、拟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者业务重组;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石磊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转让事项我们并不清楚,公司控股股东张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转让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谢谢您的关注。

点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