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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区志航与女基金经理未公开信息非法获利被判刑

原文发布时间: 2019-09-17 15:02    来源: 云财经    影响力评估指数:23.67   消息收藏夹   收藏 已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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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财经讯,9月1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原长城证券(002939)研究所所长区志航因和泰信基金原基金经理袁某(女)涉嫌利用券商和基金经理的职务之便,进行趋同交易2.81亿元,非法获利324.04万元,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双双被判入刑。其中区志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二十万元;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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