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相互代理被限量
原文发布时间: 2019-09-19 07:33   
来源: 东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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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获悉,银保监会中介部向各银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做好保险公司相互代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险企相互代理的具体要求。《通知》规定,保险公司代理其他保险公司保险业务,应当由法人机构报银保监会核准,分支机构在法人机构授权下开展相互代理业务。经银保监会核准后,保险公司到其法人机构所在地银保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下称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三年据悉,许可证有效期三年,保险公司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应当在每年度结束后30日内通过银保监会规定的监管信息系统提交上年度保险代理业务情况报告。同时,一家财产保险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只能代理一家人身保险公司业务,一家人身保险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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