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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等伟恒生物收警示函

原文发布时间: 2020-01-19 19:36    来源: 东财    影响力评估指数:40   消息收藏夹   收藏 已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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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等,伟恒生物收警示函伟恒生物发布中原证券关于陕西伟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2020年1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陕西证监局作出关于对陕西伟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的具体内容如下:经查,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公司关联方常惠茹、耿若愚占用公司资金共计5700万元,于2017年底前收回。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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