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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

原文发布时间: 2020-01-27 21:03    来源: 云财经    影响力评估指数:17.74   消息收藏夹   收藏 已收藏
云财经讯,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①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共场所经营者应配置体温检测设备,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含从业人员)进行检测,并要求其佩戴口罩;② 广大市民尽量避免前往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③ 2020年1月12日(含当日)后从湖北省来沪的人员,应主动向本人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等居住场所报备,保留来沪机票、车船票等,并做好自我体温检测,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从抵沪之日起14天内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上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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