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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已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第163号)以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20〕11号)

原文发布时间: 2020-02-22 22:25    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    影响力评估指数:20   消息收藏夹   收藏 已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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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问:问董秘,请问定增贵公司准备什么时间重新启动,时间是否为一年。

协鑫集成(002506):感谢您的关注!公司已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第 163号)以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20〕11号),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上述规定进行同步调整,目前定增事项正在稳步推进过程中,请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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