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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环科技:其中第六章定期报告第二节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第6.2.2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原文发布时间: 2021-01-16 09:08    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    影响力评估指数:20   消息收藏夹   收藏 已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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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问:您好董秘,请问咱们公司什么时间发业绩预增预告?

川环科技(30054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其中第六章 定期报告 第二节 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第6.2.2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以下简称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四)期末净资产为负。 我们将根据公司业绩情况,按照上述规定要求进行披露或者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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