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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明确公司债券审核重点关注事项

原文发布时间: 2021-04-22 20:35    来源: 云财经    影响力评估指数:18.56   消息收藏夹   收藏 已收藏
云财经讯,4月22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主要关注公司债券发行人四方面的重点事项:一是组织机构与公司治理,重点关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重大负面舆情、严重失信行为以及发行人是否存在大额非经营性往来、大额对外担保、股权结构不稳定等情况;二是财务信息披露,重点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债务结构和债务篮子不合理、债务过度激进扩张、大额资产受限、现金流或盈利缺乏稳定性以及财务指标明显异常等情形;三是特定类型发行人,重点关注发行人是否属于“母弱子强”的投资控股型发行人以及是否存在信用评级下调、债务违约记录等需要关注的情形,并对城市建设类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等特定类型发行人信息披露要求进行了特别明确;四是中介机构履职尽责,重点关注中介机构对相关事项的核查工作以及执业质量评价记录情况。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负面执业记录的,将加大审核问询力度,推进实施分类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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