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第五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进口腈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为期5年

原文发布时间: 2022-07-13 11:31    来源: 云财经    影响力评估指数:18.11   消息收藏夹   收藏 已收藏
云财经讯,据商务部13日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2年7月14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进口腈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对聚丙烯腈基碳纤维原丝不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范围具体如下:被调查产品名称:腈纶,又称聚丙烯腈纤维。
点击评论
云财经智能匹配相关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