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解读 / 详情

泰和集团拟向泰和新材注入资产 实现整体上市

邢云 · 2019-12-08 20:13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泰和新材(002254)12月8日晚间披露重组预案,公司拟吸收合并控股股东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集团”),并收购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65.02%股权。公司同时拟募集不超5亿元配套资金。公司股票12月9日起复牌。

国有股东将直接持股

公开资料显示,泰和集团法定代表人为孙茂健,注册资本9573万元。泰和新材三季报显示,国有法人泰和集团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2.17亿股,占总股的35.5%。

天眼查显示,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丰控股)、烟台裕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裕泰投资)分别持有泰和集团51%、49%股份,国丰控股背后是烟台市国资委。

公司拟通过向泰和集团的全体股东国丰控股、裕泰投资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泰和集团。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市公司作为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泰和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等,泰和集团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泰和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被注销。

本次交易完成后,裕泰投资将与国丰控股保持一致行动,国丰控股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烟台市国资委。

公司表示,本次吸收合并是为是积极响应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此次交易后,国有股东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有利于实现国有资本的证券化,提高国有资本的流动性和增值空间。

主营业务向下游延伸

与此同时,公司拟向国盛控股、裕泰投资、交运集团、国资经营公司和姚振芳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民士达65.02%股份。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已直接持有民士达15.00%股份,泰和集团持有民士达16.84%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合计持有民士达96.86%股份。

公开资料显示,民士达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志新。民士达于2015年挂牌新三板,代码为833394,泰和新材此前持有民士达股份。

根据民士达半年报,第一大股东为国盛控股,持股占比39%;第二大股东为新疆新荣智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6.84%;第三大股东为泰和新材,持股占比15%;裕泰投资为第四大股东,持股占比14.4%。

公告称,民士达主要通过芳纶纸的销售实现盈利。目前,民士达客户包括ABB、中航工业集团、中国中车、迅斐利、松下焊机在内的国内外200多家客户。

财报显示,民士达2017年、2018年、2019年上半年营收分别为8704.85万元、1.12亿元、6794.6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56.20万元、1635.71万元、1083.14万元


评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