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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对投资额等值3亿美元以上对外投资重点督查

原文发布时间: 2018-04-24 10:08    来源: 云财经    影响力评估指数:1035   消息收藏夹   收藏 已收藏
云财经讯,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 保监会、外汇局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备案(核准) 报告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提出,对以下对外投资情形进行重点督查:(一)中方投资额等值3亿美元(含3亿美元)以上的对外投资;敏感国别(地区)、敏感行业的对外投资;出现重大经营亏损的对外投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的对外投资;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对外投资;(六)其他情形的重大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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