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第五步

12个月无在管基金私募管理人将注销登记

原文发布时间: 2024-04-24 10:06    来源: 云财经    影响力评估指数:18.12   消息收藏夹   收藏 已收藏
云财经讯,据中证报,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向部分私募机构发布《关于提示12个月无在管基金私募管理人注销登记的通知》。通知提到,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七十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私募基金全部清算后,自清算完毕之日起12个月内未备案新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机构应当及时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予以公示。
点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