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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同意设立皖江江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

原文发布时间: 2022-06-14 19:46    来源: 云财经    影响力评估指数:24.34   消息收藏夹   收藏 已收藏
云财经讯,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外汇局发布关于准予设立皖江江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函。经审核,同意设立皖江江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皖江江南保税物流中心规划面积134718平方米,四至范围为:东至铜冠码头,南至沿江路,西至下小湖二站,北至长江大堤。要严格按照《保税物流中心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有关要求进行建设,依法办妥土地和建设规划等相关手续,应当自批准设立之日起1年内完成建设并申请验收。建设完毕后,由合肥海关会同财政部安徽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对保税物流中心进行正式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外汇局审核,验收结果审核通过后,保税物流中心方可开展相关业务。展开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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