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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等三部门:符合相关规定的消费型锂电池货物铁路运输不作为危险货物运输

原文发布时间: 2023-11-02 11:25    来源: 云财经    影响力评估指数:20.78   消息收藏夹   收藏 已收藏
云财经讯,国家铁路局、工信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消费型锂电池货物铁路运输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这份意见,对于符合《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特殊规定78、79的消费型锂电池货物,即锂含量不超过1g(2g)的锂金属电池以及能量额定值不超过20Wh(100Wh)的锂离子电池,在铁路运输时不需要视为危险货物进行运输。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双方托运方和承运方可以按照本指导意见和相关铁路货物运输规定办理手续。而在通过中欧班列等国际铁路联运时,还需要符合国际联运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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