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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青岛证监局警示函

2024-09-05 16:18    来源: 云财经    影响力评估指数: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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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财经讯,伟隆股份(002871)9月5日晚间公告,因公司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收到青岛证监局警示函。具体来说,公司将子公司聚机电股权转让,确认投资收益4164.12万元,占2021年经审计净利润的68.27%,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因此,青岛证监局对公司、董事长范庆伟、时任总经理李会君、时任董事会秘书刘克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